【政策资讯】自然生态司司长王志斌:奋力谱写生态文明示范建设新篇章
自然生态司司长王志斌:奋力谱写生态文明示范建设新篇章
生态文明建设是一个复杂的系统工程和长期的战略任务,需要在试验中探索,在实践中前行。生态文明示范建设是党中央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建设美丽中国、推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现代化的重大决策部署,是新时代生态文明建设先行先试的探路者、先锋队,对示范引领全国各地开展生态文明建设具有重大意义。应深刻把握其重大意义,全面认识其示范效应,持续不断全力开创示范建设新局面。
深刻把握生态文明示范建设的重大意义
示范建设是深入践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的必然要求和重要载体。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不断深化对生态文明建设规律的认识,从中华民族永续发展的战略高度,深刻回答了生态文明的重大理论和实践问题,系统形成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成为美丽中国建设的根本遵循。理论的生命在实践中孕育,理论的价值在实践中彰显。把党的创新理论转化为实践力量,是推动党和国家事业从胜利走向胜利的重要法宝。生态文明示范建设把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作为创建工作的首要任务,根据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的内涵要义、实践要求等,从不同领域、不同角度布局多种示范建设项目,通过国家原则指导与地方特色探索相结合的方式,将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转化为各地的生动实践,以示范建设促进伟大思想落地生根开花结果,以示范成效彰显思想伟力支撑思想发展。新征程上,我们必须继续发挥好示范建设推动思想理论转化为实践力量的重要作用。
示范建设是加快推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现代化的应有之义和基础之策。党的二十大明确,中国式现代化是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现代化。建设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现代化是新征程上党的中心任务在生态文明建设领域的集中体现。作为新任务新要求,建设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现代化仍有许多重大理论和实践问题亟待解决。今年7月,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生态环境保护大会上,系统阐释了推进生态文明建设要处理好“高质量发展和高水平保护、重点攻坚和协同治理、自然恢复和人工修复、外部约束和内生动力、‘双碳’承诺和自主行动”五个重大关系,为新征程指明了前进方向。生态文明示范建设注重发挥地方首创精神,向改革要动力、向创新要活力、向制度要能力,通过建立健全激励机制、监管机制、总结推广机制等,推动各地在破解生态文明建设理论实践问题上做探索、创新路。同时,示范建设以“目标责任、生态安全、生态经济、生态文化、生态文明制度”为任务体系,通过考核指标、规划指南等引导,同步推进高质量发展和高水平保护,落实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为加快推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现代化提供标杆引领。新征程上,我们必须继续发挥好示范建设在改革探路中的作用,通过示范建设探新路、做表率。
示范建设是全面推进美丽中国建设的客观需求与攻坚之举。建设美丽中国,是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的重要内容,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重要目标,是生态文明建设的实践指向。美丽中国建设不可能一蹴而就,也不可能千篇一律,更不可能轻轻松松,需要因地制宜、梯次推进美丽中国建设全域覆盖,还需要协调好生态文明建设与经济、政治、社会、文化建设的关系,在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中建设美丽中国。生态文明示范建设着重以流域等地理单元以及县、市等行政单元为对象,鼓励各地率先突破、示范引领,以区域实践的重点突破筑牢全域美丽的坚实基础,以区域典型标杆带动实现全域美丽的良好局面。在新征程上,我们必须继续加大生态文明示范建设的力度,积小胜为大胜,以示范突破带动形成全面建设美丽中国的大好局面。
全面认识生态文明示范建设的示范效应
示范建设开展以来,得到了各级党委和政府的大力支持和积极参与,在改善区域生态环境质量、提高生态文明建设水平等方面取得了显著成效,成为新时代十年生态文明建设实现“四个重大转变”的重要标志,为生态文明建设发生历史性、转折性、全局性变化提供了重要支撑。
在“改革”上当表率,推动生态文明体制机制向纵深发展。在机制创新、制度供给、模式探索上大胆改革,率先推进党中央和国家各项制度改革重点任务。将目标责任制度、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生态保护红线、生态产品价值实现等一系列重大制度作为考核内容,推动地方落地实施,形成一批生态文明体制改革和机制创新的实践案例。如,浙江衢州市率先将“绿电交易”纳入碳账户体系建设;海南保亭黎族苗族自治县创新“基础保护补偿+治理改善补偿+行动奖励补偿”的流域上下游横向生态保护补偿机制;江西资溪县率先开展林权代偿收储担保试点,创新林权融资新模式,让金融活水注入林业产业发展;四川成都金牛区构建党建引领多元参与新机制,探索走出一条“政府、社会、公众”共建共治共享的“金牛路径”。
在“降碳”上做示范,助力“碳达峰碳中和”目标稳步实现。积极应对气候变化,将能耗和二氧化碳排放作为强约束、硬指标,率先在市级层面推动能耗“双控”逐步向碳排放“双控”转变,倒逼创建地区优化调整能源结构,严控“两高”项目建设,大力实施节能降碳技术改造。如,广东深圳市能耗强度、碳排放强度仅为全国水平的1/3、1/5;广东佛山市、东莞市,江苏南通市等地区持续深化清洁能源替代,风能、光伏发电量占比稳步提升;浙江湖州市创新研发全省首个电力行业碳排放精准计量应用“碳实测”平台,着力推动碳排放实时监测和精准计量。
在“减污”上站排头,推动区域生态环境质量持续改善。坚持精准、科学、依法治污,全面圆满完成污染防治攻坚战各项目标任务,示范区域生态环境质量持续改善,空气、水环境质量均处于所在省区前列,空气优良天数比例平均达90%左右,较全国高出近3%,平均PM2.5浓度为28微克/立方米,低于全国近2微克/立方米。如,内蒙古呼和浩特市仅用两年时间,空气优良天数比例由80.3%增长到90.1%;江苏泰州市通过实施“断面达标责任人”工作机制,经过一年的攻坚,实现国考、省考断面优Ⅲ比例全部100%。
在“扩绿”上立标杆,推动生态系统多样性、稳定性、持续性稳步提升。坚持山水林田湖草沙一体化保护和系统治理,全面强化自然保护地、生态保护红线监管,示范区平均林草覆盖率58%左右,生态质量指数稳中向好,生物多样性得到有效保护,圆满完成海洋、河湖自然岸线保护修复各项目标任务,生态系统多样性、稳定性、持续性稳步提升,生态产品供给能力不断提高。如,新疆布尔津县积极开展生态修复,新增、改补林草地超过18万亩,封育河谷5万亩,实现“林草固县”;江苏徐州市贾汪区实施采煤塌陷区生态修复再造,森林覆盖率从15.4%提高到32.5%,建成“十纵五横一环”生态水网,实现“百年煤城”向生态之城转变。
在“增长”上树榜样,推动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围绕统筹推动产业结构、交通运输结构、建设用地结构等调整优化,加快构建废弃物循环利用体系,加快推进发展方式全面绿色转型。示范区平均公共交通出行分担率达57%,单位GDP能耗、用水量、建设用地使用面积等基本处于所在省区前列并持续改善,一般工业固废、秸秆和畜禽粪污综合利用率均达90%以上,农膜回收率达88%左右,均优于全国平均水平。北京海淀区、浙江嵊泗县、山东青岛崂山区等16个地区单位GDP用水量降至10立方米以内,居全国前列;浙江丽水市、福建武夷山市、山东蒙阴县等一批生态资源优势突出的地区,以“生态+”带动催生“农耕+”“文化+”“旅游+”“金融+”等,以生态“含绿量”提升经济发展“含金量”。
全力开创生态文明示范建设新局面
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全国生态环境保护大会精神,进一步强化生态文明示范建设的先进性、引领性和持续性,着力打造不同层面、不同领域的美丽中国建设样板,推动示范建设迈上新台阶。
坚持系统观念,强化顶层设计,完善生态文明示范建设体系。进一步加强顶层设计,厘清和明确以全方位推进建设为导向的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和各领域特色化侧重的“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实践创新基地、生态工业园区、国家有机食品生产基地、美丽河湖、美丽海湾等项目的建设定位和要求,形成互有侧重、相互促进的生态文明建设格局。同时,加强各类项目之间的政策联动,形成示范建设体系合力,努力打造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现代化示范样板集群。
坚持因地制宜,提升建设标准,激励争先创优。全面落实生态文明建设的新要求、新部署,有机衔接国家各项重大战略任务,实时适时研究修订示范建设指标和遴选标准,既把握先进性,又体现不同区域资源禀赋和发展定位差异,细化深化不同领域、不同层级的建设导向与指标差异,不断拓宽绿水青山转化金山银山的路径,鼓励示范创建从达标创建向提升创优转变。
坚持高标站位,加强动态监管,持续发挥示范引领作用。加强对示范建设全过程指导与监管,坚持突出重点,鼓励探索,充分发挥省级有关部门对创建过程的指导和监督作用,引导指导创建地区以创促建,积极迈入示范建设序列。强化创建地区自我评估、自我监督责任,加强日常监管、年度评估和复核评估,强化年度评估和复核评估,根据严重情况对发生生态环境破坏事件、生态环境质量下降的地方给予警告或撤销称号,完善“红黄牌”退出制度,确保持续发挥示范引领作用。
坚持宣传推广,总结凝练成果,深入弘扬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及时总结凝练典型做法和成功经验,加大成果宣传力度,以组织大型主题采访、拍摄宣传片、出版图书、开展宣讲活动等方式,展示和推荐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实践创新基地等各类示范建设项目中的优秀实践案例,并积极利用“一带一路”、生物多样性公约等相关双边、多边场合,多层次、全方位宣传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实践成果,提供生态文明建设的中国方案、中国智慧。
作者系生态环境部自然生态司司长
文章来源:中国环境报